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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示 |
| 2009-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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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新闻媒体对我公司作了些报道,引起客户、委托人的关切和问询,现将我公司的基本情况告示如下: (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我公司重组和风险处置的相关信息以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为准。 (二)我公司目前的工作、经营秩序正常。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广大委托人的支持下,已推介发行5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目前这些集合信托计划正处于我公司有效管理中,运行情况正常。我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披露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信托公司的业务经营、财产保管和会计核算均有严格的财产隔离制度,信托财产(投资人的财产)具有法定的独立性。我公司业务经营和信托计划的发行、项目管理和信托收益清算兑付等均合规开展进行。因此,委托人(受益人)依法享有对其信托财产的权利。 2009年,我公司将顺应理财市场的变化,进一步了解客户对信托产品的需求,积极拓宽信托产品涉足的领域,在基础设施、证券等行业适时推出符合客户投资理财需求、优质稳健的信托理财产品,不辜负广大客户和委托人对我公司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