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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信托业准备投资大陆股票和香港红筹股
作者:邱金兰 来源:台湾《经济日报》2007-12-13
    继投信基金及投顾全权委托开放投资红筹股与大陆股票后,信托业也争取比照,让特定金钱信托投资国外有价证券范围,可以扩及一定比重的红筹股与陆股。一旦开放,国内投资人便可在一定的投资金额比重内,透过特定金钱信托汇出购买陆股和红筹股。

    “金管会”日前开放国内投信基金及投顾全委投资,可以投资大陆股票与港澳H股、红筹股,上限则跟境外基金一样,陆股为基金净值的0.4%,港澳H股、红筹股是净值10%。

    同样是投资国外有价证券,但规模高达3兆元的信托业办理的特定金钱信托业务,当前仍无法投资香港红筹股及陆股,信托业者最近向公会反映,信托公会内部也非正式讨论过相关法规问题。“金管会”官员昨(13)日对此说,信托业者若有建议,等建议案过来,证期局再来洽相关单位研究。

    信托业者表示,特定金钱信托投资国外有价证券的范围,依中央银行一项函令规定,必须准用“投顾事业顾问外国有价证券的范围”规定,根据现行投顾事业顾问外国有价证券范围,则不能投资香港红筹股与陆股。

    信托业者希望证期局能更改这项规定,比照投信基金及投顾全委范围,准许投资一定比重的红筹股与陆股。

    今年8月证期局就曾修正投顾事业顾问外国有价证券范围规定,增列连动债不能连结未经“金管会”核准或申报生效的境外基金,让信托业透过金钱信托投资的连动债,不能再连结未经许可的境外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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