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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操作的注意事项?
受益人有权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部分或全部赎回持有的信托单位,每次申请赎回的信托单位份额不得低于20万份。部分赎回的,赎回后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不得低于1万份。
受益人应至少于赎回开放日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5:00前提交赎回申请文件,受益人若需撤销赎回,至少于开放日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5:00前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