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公告

关于现金汇裕系列产品变更最低投资金额的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受托管理的“爱建-现金汇裕(0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爱建-现金汇裕(3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爱建-现金汇裕(9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及“爱建-现金汇裕(18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统称“现金汇裕系列产品”),我们很荣幸为您提供理财服务。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我司现金汇裕系列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根据上述规定,投资者投资于本信托计划的金额应不低于【30】万元。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信托文件。现我司拟对信托文件中投资者最低认/申购金额等有关要求调整如下:

1、投资者单笔认购/申购资金金额由“最低为人民币20万元”变更为“最低为人民币30万元”。

2、申购前已持有任一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的受益人,申购该信托计划信托单位的单笔申购资金金额由“最低为人民币20万元”变更为“最低为人民币10万元”。

3、赎回后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由“不得低于1万份”变更为“不得低于30万份”。

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原信托文件的约定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上述约定为准。上述变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