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统一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4号)相关要求,对统一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爱建信托”)因商品采购需要,与上海均瑶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均瑶云商)签订《买卖合同》,向均瑶云商采购商品。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上海均瑶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法定代表人王均豪,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4202C33室。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箱包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均瑶云商与爱建信托属于同一母公司(均瑶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我公司与均瑶云商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参考了市场其他供应商,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预计每年我公司向均瑶云商采购商品的金额不超过3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不超过30% 

  (五)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一致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同意。 

  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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